房屋类型分类:
按照沪房地资市[[2003] 141号通知的规定,2003年5月1日前居住房屋分六类:
1、公寓; 2花园住宅;3职工住宅、新工房;4、新式里弄;5、旧式里弄;6、简屋。但自2003年5月1起,居住房屋类分商品住宅和农村住宅.商品住宅又分为花园住宅、联列住宅、公寓住宅。2003年5月1日前已经得产证的公离、职工住宅、新工房,在办理初始登记、变更登记以及因房产证破损、灭失申请换发或补发房地产权证的.其建筑类型统一改为公寓。非居住房屋分十八类:1、旅馆;2、办公楼;3、工厂;4,站场码头;5、仓库堆栈;6、商场; 7、店铺; 8、学校; 9、文化馆; 10、体育馆; 11、影剧院; 12、福利院;13、医院; 14、农业建筑; 15、公共设施用房; 16、寺庙教堂; 17、宗祠山庄; 18、其他。实践中,还可能存在非上述所列的房屋类型,比如&商住&。
居住房屋与非居房屋的主要区别:
1、二者使用用途不一样:非居住房屋一般是用作商业用途使用,可办理营业执照,但不能用作居住使用;而居住房屋则不能用作商业用途使用,不能办理营业执照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,房屋用途不得搜自改变。若改变房屋用途,必须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,方可办理变更手续。
2、二者的交易税费存在很大差异:居住房屋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,普通住宅一般减免税费的比例较大。而非居住房屋则无普通和非普通之分,一般无减免税费情形;非居住房屋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,而居住房屋一般是免征土地增值税。
3、二者在拆迁补偿上存在差异:一般居住房屋可选择货币补偿,也可以选择产权房屋调换的补偿方式,而非居住房屋则实行货币补偿。二者的拆迁补偿标准也有很大差别。
操作指引:
有多种,如果写错,可能会发生纠纷。公司版《房屋买卖合同》中对于房屋类型的选择有(口住宅口办公楼口商铺/场口其他)。为了避免出错,业务部门在选择房屋类型时应根据房产证和产调记载为准,具体如下:
1、对于居住房屋,不论是2003年5月1日之后的花园住宅、连列住宅、公寓住宅。还是2003年5月1日之前取得产证的职工住宅、新工房、新式里弄、旧式里简屋,均勾选&住宅&。
2、对于非居住房屋,若为办公楼或商铺\场,则相应勾选&办公楼&、&商铺\场&。
3、前述2类之外的房屋,则勾选&其他&,并在后面横线处备注清楚房屋类型。